2009-6-21 01:02 PM
tn52003
09年內地研究為男士產假立法
生育孩子不只是勞動婦人的肚皮,文明國家認同丈夫應該獲得產假,新生命來臨需要夫婦係共同面對,這同時對刺激生育率有正面幫助。中央黨校婦女研究中心建議把男性有薪產假,列為公民權利,並包含於《社會保險法》之中。有關建議已進行調查,超過九成人士均表支持。受訪對象包括企業員工、政府人員,地區遍及北京、西安、鄭州及南京等。
香港勞工法例並未有為男性產假立法,去年最亮眼的只有生產力促進局,以本土其他大機構作指標、如匯豐及中電,為局內男性提供三天待產假。香港政府鼓勵企業從員工的家庭出發,推行《家庭友善僱傭措施》,其中有關給予員工假期的指引如下:
1. 家庭友善的僱主可讓僱員在結婚時休假;
2. 讓剛為人父的僱員放假照顧新生子女;
3. 諒解僱員間中需要放取家長假。
4. 在僱員不幸喪親時給予恩恤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