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8-10 07:46 PM hungrybb_hk
迷信

以下是精舍湘羚師姐自述:

    和平常一樣,早餐過後我在做早課(念經),先念誦了一部地藏經;休息了一下,接著念誦金剛經與藥師經,這時突然發出「咕嚕」的聲響,是我肚子餓了,想著趕緊把藥師經念完然後去吃中餐。但在念經的過程中我感覺手腳都沒力、冰冷、以及心跳好快,我不以為意以為是肚子餓了,可是吃完中餐後卻感覺沒有變好,只有肚子飽了而已。原本就預定好下午要去二水看一位有名的中醫,心想等去那在給他看看好了。

    我一到了那裡,讓中醫師把脈完後,我在一旁等著領藥,可是我卻感覺頭好暈,手腳更是無力了,心跳更快,當下我馬上告訴醫生此情況,他拿了藥要我立刻服下,我接過了藥可是我的手居然在顫抖,我倒了水要喝下發現我的手更抖了,我心想「糟了!是不是要中風了?還是得了帕金森氏症了?」,我不敢說出來只想趕快吃了藥。醫生還告知我吃完藥後要等半小時再去上廁所,看看身體有無變化。我上完廁所告訴他我並沒有變好,醫生告訴我:「我是身體太虛了」,他又拿了一包藥要我再服下,不過我媽媽在一旁趕著要回家,所以我吃完第二包藥便告知醫生我要回家了。

    回到家後,我想醫生說我太虛弱,於是我就吃東西來補充體力,奇怪的是我吃完後好想吐,我的手腳也感覺好冷。這時精舍的師兄剛好打了電話給我,告訴我 阿伯剛好也帶著他母親去二水那位中醫那裡,我心想為何我前腳才走 阿伯就後腳到呢?真是不巧。

    我馬上騎著機車快速的奔馳到二水,而 阿伯也真的在那裡。我告訴 阿伯我手腳好冷且一直在顫抖又想吐, 阿伯為我入定查知原因,過了一會兒告訴我「由於我過去世當法師時有權有勢,因為有一個人與我不合,和我作對,我便把他帶到船上,把他的手綁了起來,然後把他從船上給推下河去」。

    我心想「這不是電視裡才會有的情節嗎?我怎麼會那麼壞呢?」當下 阿伯要我跟這位業主菩薩誠心懺悔以及幫我調解,此時我不知道為什麼不由自主哭了起來,心想「還沒調解好我在哭什麼?」應該是我嚇到了,在一旁看病的人也都嚇到了吧。

    調解後我必需以金剛經9部、藥師經9部、地藏經9部來迴向並誠心懺悔來與這位業主菩薩和冤釋解。 阿伯也用神通把太陽光灌到我身體裡,此時我才覺得好多了,身體也不冷,不顫抖了,過了幾分鐘我便覺得身體好溫暖,還因為太溫暖流出了汗來。我感謝 阿伯後,便一路唱歌高高興興的騎著機車回家去了。(自述結束)

    後來師姐回家後,中醫師走了出來問 阿伯「小姐的事情處理好了嗎?」 阿伯點點頭,中醫師也感到很高興。這位中醫師也是有修行的人,他在二水開中醫診所服務眾生,收費標準是每次看診包括拿藥只收「一百元」,幾乎是義診了,也因為醫術高明所以每次診所裡都很多人。阿伯告訴我們「這位中醫師很厲害,你們去讓他服務時,記得要多投一些錢,讓他的善行可以一直持續下去,幫助更多人。」

    或許有人會感到疑惑「既然這位中醫師這麼厲害,那為什麼湘羚師姐的病他治不好呢?」原因很簡單,舉個例子來說明:「這世界上有許多跟錢莊借錢的人,當他們還不出錢時,也許就會受到所謂的討債,身體就會受傷。受傷後去看醫生,身體的病痛醫生當然可以治的好,但因為沒有錢還清債務,所以討債集團又來持續的追討。受了傷後再去找醫生,傷好了又被追討而受傷,甚至是醫生治療時他在一旁暴力追討,這樣一直的持續下去,病痛怎麼會好?」

    以上的例子說明了為什麼許多「病」醫生治不好,絕對不是醫生的醫術不高明,而是醫生可以醫病,但沒有辦法幫您還錢(業障)。所以真正有效的方法是「還清業障後,再去找醫生看病。把無形的因素排除,剩下單純身體的病痛,醫生自然可以順利的治療」。

    無形的東西算是迷信嗎?您當然可以當作迷信,畢竟科學不能證時祂們的存在,而且您也看不見。但您自身的狀況您自己最清楚,「為什麼有些病已經跟了我十幾年卻都治不好? 我什麼我的運勢這麼不好? 為什麼我家裡這麼亂? 為什麼諸多的不如意都發生在我身上? 」 誠摯的建議您可以先把這所謂的「迷信」拋在腦後,然後試試看我們的方法,您可以來信說明您的情況,我們會為您解答。如果真的只是單純的病痛,那要恭喜您;如果是有因果業障,那您得好好跟業主菩薩懺悔以及做功德超度祂,讓彼此的業障和解銷除。畢竟我們也不收費,單純義務的處理這種事情,還得請您試試看。

    「只相信眼睛所見到的,到底是迷信還是科學?」 科學是要透過證明的,眼睛見到的只是個人主觀的表象。 所以,當您處理好您身邊許多不如意的事情後,再請您想想到底什麼是迷信?



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
南無藥師琉璃光如來
南無阿彌陀佛
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
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
南無韋馱菩薩
南無伽藍菩薩
南無十方一切諸佛菩薩摩訶薩

頁: [1]
查看完整版本: 迷信


Powered by Discuz! Archiver 5.5.0  © 2001-2006 Comsenz Inc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