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入我的最愛  |   設定為首頁  |   圖片上載  論壇音樂模式    非音樂模式   
 
I-See 論壇

I-See 論壇 註冊 登錄 會員 勳章中心 MSN宣傳系統 虛擬形象 音樂盒中心 隨機圖片中心 Flash 遊戲 會員相冊 新手手冊 娛樂設施 幫助 簡體中文 界面風格




 發新回覆
發新主題 發新投票
標題: 轉`第二階段反垃圾訊息將生效
載入中 ...
h0ney;) (妍;)
吹水老手
Rank: 4



榮譽勳章
 勳章名稱:I-See兩年章
勳章介紹:註冊天數滿730天    勳章名稱:I-See一年章
勳章介紹:註冊天數滿365天    勳章名稱:I-See三年章
勳章介紹:註冊天數滿1095天  

會員編號 210686
精華 5
積分 16299
帖子 5869
威望 3 點
I-See幣 45801 錢
GAME幣 974 個
MSN宣傳 0 次
性別  女
配偶 未婚
閱讀權限 110
註冊 2006-9-12
註冊天數 6672
來自 `我來自火星!!~0~'
狀態 離線
  閱讀全部
發表於 2007-10-26 05:58 PM  資料  短消息  加為好友 
轉`第二階段反垃圾訊息將生效

第二階段反垃圾訊息將生效
(明報) 10月 26日 星期五 05:20PM
政府刊登憲報公告,反垃圾訊息法例的第二階段將於今年12月22日起生效。



根據《條例》的第二階段,非應邀電子訊息的發送人必須:

- 在訊息中提供準確的發送人資料及取消接收選項;

- 發送預先錄製話音訊息和傳真時不得隱藏來電線路識別資料;及

- 履行收訊人提出的取消接收要求和不得向已載於電訊管理局    局長(電訊局長)設立的拒收訊息登記冊上的電話╱傳真號碼發送商業電子訊息。

發言人補充,電訊局長將會分別設立傳真、短訊和預先錄製訊息的拒收訊息登記冊,供市民登記他們的電話和傳真號碼,以知會所有商業電子訊息的發送人他們不欲接收此類訊息。

電訊局長會向違反規則的人士發出執行通知。任何人士如不遵從執行通知,第一次定罪最高罰款港幣十萬元,而第二次和其後定罪的最高罰款為港幣五十萬元。

政府亦於今日宣布委任馮柏楝及翟紹唐為非應邀電子訊息(執行通知)上訴委員會的主席及副主席,生效日期為12月22日。上訴委員會將負責處理反對電訊局長所發出的執行通知的上訴。上訴委員會的其他成員包括:

林家禮博士

羅志遠

李國安教授

倫龐卿

潘國雄博士

鄧淑明博士

黃桂生

楊長華

袁文俊博士






I-See Forum @ All rights reserved.
頂部
載入中 ...
 發新回覆
發新主題 發新投票


載入中 ...


當前時區 GMT+8, 現在時間是 2024-12-18 07:22 PM

  Powered by Discuz!  © Comsenz Inc.
Processed in 0.611373 second(s), 8 queries , Gzip enabled

清除 Cookies - 聯繫我們 - I-See 論壇 - Archiver - WAP